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服务标准会员动态
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会员单位服务标准
根据《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的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和副会长单位在会费缴纳期内按不同级别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一、会员单位(1万元/年)
1、获得协会授予的会员单位资格证书,享有“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会员单位”的荣誉和社会交往的身份。
2、在协会网站等渠道展示会员单位名录。
3、加入协会微信群,第一时间获取协会提供的行业及有关政府政策信息通告。
4、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北京老龄产业国际博览会、北京市老年节等相关活动。
5、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行业论坛、调研座谈等活动。
6、每年获赠协会编印的《养老政策汇编》等内部刊物。
7、应会员单位要求,协会可以适当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遇到的行业共性问题及建议诉求。
(二)理事单位(2万元/年)
享受会员单位所有待遇,同时享受协会以下服务:
1、针对性提供与本单位有关产业项目信息。
2、优先参与协会的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
3、优先参加相关项目申报。
(三)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5万元/年)
享受会员、理事待遇,同时享受协会以下服务:
1、一对一的养老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咨询。
2、为企业参加相关养老课题和项目申报、参加协会示范项目建设提供辅助服务。
3、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企业进行单独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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